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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票须知

斯马特发票开具办法:
(一)普通发票 :
     1、 个人及企业客户,请在提交开票申请页面,选择普通发票,并按提示填写发票抬头和收件地址。发票信息与您输入的信息一致的情况下,发票一经开出,恕不退换;斯马特不针对您的收件地址进行审核,若因预留地址问题导致您无法收件、丢件等情况,斯马特不再补开补寄发票。请您预留准确的开票信息及收件地址,确保您收票的时效性。

     注:详细地址请准确填写,对于详细地址为“待定”“寄件前电话联系****”等非具体地址,斯马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。
     2、对于人为因素引起的发票遗失,斯马特无法为您补开发票,请您自行向税局办理税务遗失手续。
     3、斯马特暂不支持开具电子发票,敬请谅解。
(二)增值税专用发票(简称“增票”):
     1、原则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;政府机关、学校等非一般纳税人,斯马特将依据税法相关规定,给您开具普通机打销售发票。
     2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需完成增票资质认证。完成增票资质认证后,提交开票申请。请您务必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性,斯马特将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增票的开具。如因填写失误造成发票开具错误,斯马特不会再受理重新开具增票的要求。当您的资质审核通过后,且订单支付收货成功,原则上会在5到7个工作日内,将增票开出并邮寄。如资质审核通过且订单支付收货成功后15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增票,可致电客服人员查询。
     (1)登录斯马特,进入“会员信息—增票信息”。请您在此页面完成开票信息填写。
     (2)填写相关信息。(图中示例仅供样式参考,实际信息请您务必按照证件信息填写。)
     (3)完成填写后上传开票资料。请您在此页面下载增票授权委托书模板,填写签字盖章后与证照图片一并上传。(请务必上传清晰的证件图片。授权委托书中的账户请填写注册电话号。)

     (4)点击“提交资料”后即完成增票资质审核申请。
     注:审核过程中,单位名称、资质信息和资质文件均不可修改
     审核通过后,如修改增票信息,需7天后重新上传增票资质文件,重新审核。
     (5)审核通过后,您的增票资质认证即完成,可申请开具增票。
     注:有效增值税开票资质仅为一个。
     温馨提示:
     1)开票抬头(您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);
     2)注册地址(您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);
     3)注册电话(请提供能与您公司保持联系的有效电话);
     4)纳税人识别号及税务登记证号(您公司《税务登记证》的编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请仔细核对后输入);
     5)开户银行(您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税务局备案的开户银行);
     6)开户账号(您公司开户许可证或者税务局备案的银行账号);
     7)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(您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;
     8)营业执照注册号(您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;
     注: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上传时,均上传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。
     9)斯马特根据您输入的信息开具增票,如影响认证抵扣,斯马特不会受理重新开具增票的要求,请务必认真校对所填开票信息;
     10)请您准确填写发票收件人姓名和发票收件人电话,电话请尽量填写可以联系到您的手机号码,避免填写单位座机号,以免影响您收票的时效性;
     11)一个会员账户仅允许存在一个有效增票主体。若该会员账户已通过增票主体资质认证,则之后不允许随意更改增票主体。如修改增票信息,需7天后重新上传增票资质文件,重新审核;
     12)订单支付收货成功180天后,斯马特不接受增票补开申请。
     13)开具增票后,如顾客需要办理退货的:发票开具当月的,请贵司将发票联、抵扣联寄回我司,我司收到发票后执行作废,才可给您办理退货;发票开具次月的,若贵司已抵扣,请贵司提供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给我司,我司收到信息表后开具红字发票,才可给贵司办理退货;发票开具次月,若贵司尚未抵扣,请贵司提供拒收证明和发票给我司,我司收到拒收证明和发票后,开具信息表和红字发票,再给贵司办理退货;若贵司发票丢失,我司无法直接给您办理退货,若贵司确需要退货,请贵司向税局办理税务遗失手续,我司取凭借贵司提供的税务遗失手续,给贵司办理换货处理;
     14)您在收到发票(包含普票和增票)后如果发现因斯马特原因所致票据抬头、内容错误,请在自开票日期起30日内联系客服人员为您安排办理换发票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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